錦湖輪胎(天津)有限公司2021年第3季度環境信息
公開報告
根據《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》(HJ819-2017)及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》(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)、《排污許可管理條例》相關環保法規規定:企業對所排放的污染物組織開展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。
我們通過編制并發布公司環境信息公開報告的方式向社會公眾、向我們的客戶相關方報告我們企業環境社會責任履行的現況,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。
錦湖輪胎(天津)有限公司
2021年10月22日
附件:錦湖輪胎(天津)有限公司2021年第3季度環境信息公開報告